第599章 缘由-《美国之大牧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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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犯罪现场调查部的人,在一头死状另类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狼身上,发现了刀割和四肢被捆绑过的痕迹。

    以不列颠哥伦比亚狼护短的特性,假如当时它没有立即死亡,还能求救,声音会把周围几公里内的狼群,全都吸引过来,或许这才是导致他们被狼袭击的真相。

    一个失血过多可能昏迷,另一个腿部受伤不能逃走,这两人在雪地里,遇到了饥肠辘辘的狼群,外加其它食腐动物,下场可想而知......

    因此证明是谋杀无疑。

    由于现场被破坏了,手里掌握的线索太少,埃德加探员开始调查,为什么会有人想杀了他们。

    在汉纳克家附近走访得知,他很少离开镇子。

    上次离开奥古斯塔镇还是去年秋年,要说他能跟別人结仇的话,绝对是镇子上的人没错。

    埃德加将首要目标,定为那些因为汉纳克坐牢,最近被放出来的有前科的犯人,这种类型的人在镇子里数量不多,他们都有那天不在场的证据。

    能将身体庞大,重达七十千克左右的雌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狼,搬运到现场,不是团伙作案就是位男人。

    连续问了四十多人,埃德加探员觉得了解的够多了,在奥古斯塔镇时代报纸的记者采访下,发布了对凶手的初步侧写:

    男人、年龄在30到55之间、白人、性格沉稳冷静、身体强壮、狩猎经验丰富,会设置陷阱捕捉灰狼。

    枪法很好、并且拥有44口径的手枪、和克纳汉或者瑞克,在近期有过矛盾......

    埃德加探员去找弗里茨镇长,请求增发报纸时候,意外发现弗里茨镇长的神情,虽然镇定,但很不对劲。

    凭借许多年刑侦经验,从对方一些细微动作和表情中,他觉得镇长有事隐瞒,却并没有往“他是凶手”这方面想。

    直到第二天,报纸刊发出去。

    武器店的老板雷蒙先生,跑来说去年弗里茨镇长,在他店里买过一把44口径的手枪,而且他还是位狩猎爱好者。

    曾经用弹力套圈陷阱,抓到过几头狼,他爸当年是这里最好的猎手,弗里茨从小就在学。

    不过自从大学毕业回来,当上法官后,他就不再用了,年轻人很少知道这件事。

    老雷蒙和老巴顿关系很好,从小在奥古斯塔镇一起长大,理所当然也认识汉纳克。

    他们关系很亲密,当时就想去质问弗里茨,不过被埃德加给劝住了。

    随后不久,又有一位巡警告诉说,法官和汉纳克在上个月争吵过几次,好像是因为瑞克担任治安官的事情,弗里茨不同意。

    埃德加问完这位巡警后,发现所有的侧写,跟弗里茨都符合,这才盯上他。

    美国小镇上的镇长不算官,一般只要是有钱或者有威望的人,就能担任。

    属于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的那类人。

    不过镇子附近大小事情,都要先问过他才行,说起来也有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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