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抓壮丁】-《民国之文豪崛起》


    第(2/3)页

    真有那么多百姓舍家报国?

    肯定不可能。

    说穿了就三个字,抓壮丁!

    这种情况在四川极为普遍,从县长、市长到乡长、保长,一个个都是刽子手。县长、市长抓壮丁有政绩,乡长、保长抓壮丁有钱拿,他们趁机敲诈勒索百姓,发着丧尽天良的国难财。

    富户虽然可以花钱买壮丁顶替,但却成为官僚敲诈的重点。比如乐山县有户富农,由于花钱买了壮丁,竟被乡长以高发为借口反复勒索六次,逢年过节还得送礼孝敬。

    负责征兵的军官则另有财路,他们克扣兵员的安家费和食宿费,拨下来的钱还不够壮丁走进新兵营,导致一路上都有即将当兵的壮丁病饿而死。

    据当时担任国军某团管区司令的李邵良回忆,每征一兵他克扣1.2元,剩下0.8元作为基本开支,每月至少有3000元收入,但这些钱需要跟接兵官三七分成。他自称这种克扣法非常良心,拿得不多,还没黑安家费。

    河南那边就更无耻——

    水银是日本制造军火的紧缺物资,中国政府因此禁止水银出口。为了得到水银,河南的军官就利用送壮丁参军的机会,让壮丁挑运物资到重庆换水银,再由送兵干部带着水银回河南,经常是以50%的新兵死亡率换来一点水银卖给日本人。

    到了1943年,国府颁布《新兵役法》,把学生也纳入义务兵役范畴。

    军政部长何应钦和财政部长孔祥熙想出个好办法,适龄青年可向政府交纳3500元钱,即能推迟一年服兵役。当时全国约有适龄青年4000万,他们觉得至少有3000万人愿意出钱,这样孔祥熙每年就有几十亿元预算收入,何应钦也有了1000万特征入伍的兵源。

    那时的法币还没彻底成为废纸,3500元按市价可折算为250美元,除了家境富裕者谁交得起?

    这就是“一寸河山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的真实背景。

    在返家的路上,李宗吾说:“隔我隐居的地方不远,有户人家在前几年大旱的时候,七口人死得只剩下两口。去年底就被当壮丁抓走一个,家里头只剩个瞎眼的老太婆,造孽得很!”

    南怀瑾问:“那老太婆怎么样了?”

    李宗吾说:“死了。邻里乡亲都不富裕,每家匀点吃的给她过日子,她过年的时候想不通就上吊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