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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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浔厉声道:“祖屋被人破坏,拆成了牛羊马圈,父母双亲泉下怎能瞑目?先母灵位,被人扫落屋角,灵位之上遍沾污秽,先母在天有灵,怎得安生?自古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食敌之肉,饮敌之血,不解此恨。杨某所受羞辱何异于此?杨某不屠光那些畜牲,此恨如何能消?如何对得起先父先母在天之灵?如何雪此祖宅变猪圈,亡母之灵蒙羞的奇耻大辱!非不如此,杨旭枉为人子!”
夏浔这番话立即引起了堂上堂下所有人的共鸣。那时候民间形容人无恶不作,坏到了极点,是怎么形容他的行为的?“踢寡妇门、刨绝户坟”,这是最欺人太甚,最令人不耻的行为。
孝之一字,自上古时候起就作为一种最普通的道理德念,贯穿于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并以此为基础,奠定了种种人文基础。让祖先蒙羞,这是一个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夏浔的作法不但有了别人强占民居这个法理上的先决条件,而且合乎整个社会的道德要求,自然引起了包括单县令在内的所有人员的共鸣。
夏浔痛心疾首地继续道:“可笑的是,直到今曰上了公堂,见到这些状纸,这些所谓的原告,我才知道,他们真的是我的叔叔伯伯,我的本家长辈,痛心啊!杀掉那侵占我家房舍的牲畜算什么?我本来还打算要一纸状书送到大人面前,求大人为学生主持公道呢。可……可无论如何,他们总是我的至亲长辈,我又何忍干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来啊……”
杨羽气极败坏地道:“县尊老爷,他这是狡辩,他是在为自己滥杀耕牛一事脱罪寻找借口……”
夏浔唇角慢慢绽起一丝笑意,他知道,除非这杨氏一族在当地已有了左右官府的力量,这个天子脚下的芝麻官儿敢贪脏枉法,否则这场官司自己已是胜券在握了。
杀耕牛固然有罪,可是与侵占民宅一比,那就微不足道了,如果再举起孝道这面大旗,那就是无往而不利,就算是皇帝,也绝不敢在孝道上做出令天下人质疑的决定,何况这件杀牛案,绝不致于出现在曰理万机且身染沉疴的朱元璋案头呢?
但是,天子脚下,真龙之侧,那水到底有多深呢?
※※※※※※※※※※※※※※※※※※※※※※※※※“你说什么?官司输了?官司竟然输了?”
杨嵘顿着拐棍儿,气极败坏地叫:“不光咱杨家上下、咱秣陵镇所有的人,就是十里八乡,现在有多少人在看着呐?杨鼎坤那件事儿,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现在又被人翻出来,到处在传,传得很难听!现在他儿子回来了,鲜衣怒马,仆从如云,光是细软财物就整整二十大车,那是衣锦还乡呐!”
杨嵘喘着粗气道:“这不是在打我的脸么?这不是在打我的脸么?当初我就反对族里的人经商,这可好了,他还考中了生员,一回家就给老夫来了一个下马威,杀牛屠羊,殴打族众,辱骂老夫,这是当着大家伙儿的面掴老夫的脸呐。这小畜牲,这小畜牲是给他爹娘报仇来了,现在官司输了,咱们本乡本土,人多势众,竟然输了官司,你让我这老脸还往哪儿搁?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
杨羽把头几乎伸到了衣领里,羞愧地听着,一言不发。
这时一个眉目英朗的青衫年轻人快步走进来,一进屋便大声道:“爷爷,家里发生了什么事,要急着叫我回来?”
杨嵘一看见他,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这个年轻人是他最疼爱的亲孙子,杨氏家族长房长孙杨充,太学的学生,是杨氏家族年轻一辈中最有出息的后生。
“充儿,过来过来,到爷爷这儿来。”
杨嵘挥挥手赶杨羽出去,把孙儿唤到面前,把事情源源本本与他说了一遍,杨充听了嘴角一翘,似笑非笑地道:“孙儿还当是多大的事情呢,就为了一个不知进退的小辈?”
“充儿糊涂!”杨嵘道:“千里之堤,溃于蚊穴。咱们杨氏家族在这秣陵镇,可比不得四处闭塞的边镇穷荒,要维系这一大家子,容易么?今天跳出个刺头儿,明天跳出个刺头儿,你有你的主意,他有他的主张,咱们这个家早晚四分五裂!”
杨充不以为然地笑道:“爷爷放心,那种事孙儿是不会让它出现的。杨旭?我对他还有点印象,那个窝囊废现在很有出息么?”
杨充是长房长孙,杨家的孩子头儿,当年领着族里的娃娃儿欺负杨旭,他理所当然是带头人,他亲自动手的时候并不多,通常只是出出坏主意,指使他人去干,每次都把年幼的杨旭欺负的号啕大哭着回家。
杨嵘道:“是啊,这个小畜牲现在出息了,和你一样,都考中了生员,当然啦,你是太学生,他只是青州府的生员,比不得你,可是至少也是有功名在身啊。他这次回来,摆明了是要替他父母找你爷爷算帐来啦。嘿!昨儿一气杀光了你叔叔伯伯十几口人家饲养的牲畜,你闻闻,你闻闻,现在整个镇子上还飘着肉香呢,一顿三餐,时时刻刻掴着你爷爷这张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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