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6章 公民的尊严-《权力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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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宁生说:“浩东,老沈,我可以说几句吗?”
徐浩东说:“没人不让你说话。”
黄宁生说:“这案子我也知道一点。一千两百万元的赔偿,看着挺多的,但其实不算多。”
徐浩东哎了声,“说事实,别先下结论。”
黄宁生说:“国家对冤案错案的赔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人身自由赔偿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害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按天赔偿,即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一天的冤案赔偿金,去年是约两百八十五元,咱们云岭工资水平高,每天约三百二十元。他坐了十八年牢,提出人身自由赔偿金两百万元,没有超出法律的规定。”
徐浩东警觉地说:“老黄,你是搞水利的,什么时候研究起法律来了?”
黄宁生说:“我是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将近十年来,这个冤案的材料,我收到过五六次了。”
沈腾说:“老黄,你别理他打岔,你继续说。”
黄宁生说:“二,侵害健康权的赔偿金两百万元。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两百万元。四,家人受害赔偿金一百万元。五,家人精神损害赔偿金两百万元。六,财产受损赔偿金两百万元。七,十几年为冤案而奔走的费用一百万元。”
徐浩东哦了一声,“这么一说,一千两百万元好像真不算多啊。”
沈腾说:“当事人最初要求的是两千万元。这一千两百万元,是法院与当事人商量的结果。但法院党组和赔偿委员会不敢作主。毕竟,毕竟一千两百万元,在全国还没有先例。”
徐浩东沉吟着嗯了一声。
黄宁生说:“二十八岁到四十六岁,祖父祖母去世,妻子下落不明,父亲母亲乞讨为生,两个孩子从小失学,刚起步的企业夭折……十八年,十八年的冤案,长到足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毁了一个家庭啊。”
徐浩东问沈腾,“老沈,说说你的想法。”
沈腾说:“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确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怎么通过国家赔偿制度实现正义恢复,补偿当事人被夺走的人生,体现司法机关的诚意呢?这非常考验司法智慧。首先,不能将这些申请天价国家赔偿的冤案当事人污名化,动辄扣上狮子大开口的帽子。当事人在蒙冤十八年之后,仍然愿意申请国家赔偿,将自己的诉求在法律渠道内表达,本身就代表了对法治的信任,咱们的司法机关,要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信任。”
徐浩东点着头说:“这毫无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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