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埋藏物的归属权-《超级透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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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捷克,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机构主要有文化部、各地方政府以及文化部下属的独立机构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各机构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有机整体。
文化部主要负责制定保护遗产的相关政策及编制预算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等等。地方政府负责文化古迹改造项目审批与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改造实施处罚。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要是由一批历史和建筑学家等专家组成,他们属于官方的文化遗产保护监督机构。
不过,从以往的惯例来说,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范围是古建筑和历史文化古迹这些不动产上面。而对于类似于少女军团宝藏这些文物,一般来说是不过多干预的。因为这些文物古董,一般都是个人私产收藏,国家行政力量的干预是不符合法理的。
但偏偏这次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却以世界冒险者协会在捷克境内发掘“少女军团宝藏”对文化古迹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为由,向法庭提起了诉讼。
“现在法庭发出的禁制令要求对涉诉物品进行临时性扣押,必须等到法庭判决后才能确定归属这真是岂有此理!”格雷厄姆显然对于布拉格地方法院发出的禁制令非常不满。
关毅其实一直都很关心这个问题。
在华夏,像他们这次的探险寻宝活动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根据华夏民法通则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华夏采取的是公有主义的立法原则,埋藏物的发现人不得取得所有权,只可能受到一定的表扬或物质鼓励。
而在西方国家对于此类问题,采取的是通行的罗马法的大陆法系。
罗马法规定,所谓埋藏物是指所有权属已无从查考的有价之物,特别指明为有特别价值的贵重物品,但现今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的民法,对埋藏物并不以贵重物品为限。
关于埋藏物所有权的确定,各国立法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第一种就是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其中明确规定如果埋藏物的埋藏地点是在他人的土地内,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德等国的民法就采此规定。
第二种是所有权归属于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瑞士民法典即作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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