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自己挖坑自己跳?-《超级透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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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7章自己挖坑自己跳?
虽然祁鸿声和楚秀棠都很愿意在这个时候给海源放把火,但毕竟都是拍卖业的同行,特别是赝品这种话题,最好还是少炒作免得引火烧身。
但是对于“贼赃”的问题,那就属于拍卖行业的大忌了。
不过,嘉德这边还没有具体动作,上的一篇文章就把这个“雷”给引爆了。
“无论是根据国际公约规定,还是按照已有的先例,在侵略战争中掠夺的文物,都应该无偿地归还给原主”
这篇发表在国内最大的络论坛“天涯社区”上的,名为海源秋拍惊现纳粹贼赃的帖子,详细的讲述了年轻男子肖像这幅油画的由来,以及它失踪之前被纳粹掠走的过程。
按照这篇帖子中列举的国际战争法的规定,“无军事上的必要,非法和恣意地广泛破坏和侵占财产”都属于战争罪。文章的作者非常明确的说明,这件事和一般民、刑事案件不同,战争中掠取的赃物既不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也不受刑法中的时效限制。
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海源秋拍中的这幅年轻男子肖像属于“战争中被掠夺的财产”,必须归还给原主人波兰的恰尔托雷斯基博物馆。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全人类的伤痛,年轻男子肖像和所有被轴心**队掠夺的各国文物都是劫掠所得,全属非法,那么无论中间经过多少次转手,不能改变它们作为赃物的性质,必须归还!”
“曾经,我们因为国外拍卖公司拍卖属于华夏的战争赃物而感到愤慨。现在,竟然有华夏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同样属于别国的战争赃物,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脸红”
“二战中,欧洲很多犹太人的艺术品被抢走或是被非法转移,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一些国家通过协商等方式归还了部分文物。2006年,荷兰政府归还了200幅属于犹太收藏家收藏的绘画作品,那些是在战争中被纳粹德国掠夺去的。除此之外,奥地利政府这些年也把几千件艺术品归还给原来的拥有者这些都是值得学习的榜样!”
这篇长文一经发表立刻得到了数以万计的点击量和转载,一下子就把络舆情给点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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