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古代有死士,现代同样也有,以执行任务为主,最常见的就是杀人灭口,做一些雇主不方便的事。 他是汪豫山的杀手? 林棉屏住呼吸,双手不自主的挣扎摩擦。 她内心很清楚,即便时凛把证据销毁了,自己一样活不成。 他根本没有让她活着离开这里的打算! “别费力了,在我手上还没有逃跑的目标,你也一样。” 男人低沉地笑,语气间夹杂着轻蔑:“汪豫山手下的那帮蠢货,水泥封个尸都能被发现,若是交给我做,三十年也无人知晓。” 林棉努力镇定下来,望着跳跃的火苗。 “你做这种杀人的行当,你女儿知道吗?” 男人的手停顿下来。 林棉的视线落在他卷起的小臂上。 幽暗的火光下,黄黑皮上印着个粉色的小猪佩奇水印,旁边还有个蓝色的艾莎公主。 几乎不用猜测,就能知道他的家境情况。 他应该有个女儿,年龄还不大。 看样子,他还很宠他的女儿。 男人垂下头,粗糙的指腹轻轻抚摸着那突兀的图案,忽地笑了。 “穷人没有选择,穷人只在乎能不能活。” 他不屑地低喃:“社会上的偏见就像一把大刀,只要犯过事,这辈子都不能翻身做好人,我不能,我的女儿也不能,与其如此,还不如送他们都去死。” “什么好人,什么守法,换来的不过是一次一次的欺凌和羞辱,小姐,你们有钱人高高在上,装腔作势,怎么会理解人性的恶。” 林棉蹙起眉头。 她想说不是这样的。 社会的规则远不止此。 可还没等她说话,外面就传来一阵异样的动静。 男人警惕心起来,立即拔出腰间的手枪,上了保险,贴在门口往外看。 今晚的月光很亮,即使处在深山老林,依旧能看清外面的地貌。 一片寂静,没有人。 却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杀手的预感最为准确。 一旦有异动,就必须要换地方。 男人将手枪放回去,返回木屋,拉起林棉就往外走,企图转移藏身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