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埃蒙的过去(一)-《血与酒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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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说!我擅长死亡系四级法术,死亡召唤,能够将刚刚死去的尸体复活,并指挥他们为我战斗。所以,乔治阁下,乔治老爷,如果可以的话,请赐我一点鲜血吧,不然我根本无法施法。求求您了,要是再不施法的话,您同伴的尸体随时有可能被死亡系魔力侵蚀,万一发生尸变就真的来不及了。”
由于被地狱火重度烧伤,埃蒙的声带都已经被烧毁,他只能通过精神魔法波动和乔治交流。
尸变,乔治自然是听说过的,而且这里若真的是死亡阵营的国度——奈古拉斯帝国的话,的确需要防止尼克的尸体发生尸变的情况。
当然,即使埃蒙的话语十分中肯,但乔治并不打算按照他的想法来实行。
“血……你是别想了,血继之术,你应该会的吧。把你的复活法术,全部交给我!由我来施法!”
血继之术,血族族长在退位时,会将自己的部分能力,完整的继承给下一代族长。这也是乔治的母亲劳拉,曾经赐予年幼的乔治力量时使用的秘术。
作为高阶血族秘术的其中一种,施展血继之术其实并不困难,但在血族之中,若非与对方十分亲密及信任的话,是绝对不会主动使用血继之术的。
究其根本,是因为力量总和终究是守恒的。使用血继之术的一方,在继承给对方自己力量和能力的同时,也会同时失去自己交出的那些力量和能力!
而乔治在眼下提出使用血继之术,等同于让埃蒙双手奉上自己修行多年的力量,等同于掠夺行为。若是按照血族的规矩,乔治现在的做法足以让任何家族视为叛逆者而遭到无尽的追杀!
这一点,埃蒙知道,乔治也知道。
“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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