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等待的日子里-《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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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员核实了何岚的身份,然后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过了不大一会儿,主审法官孙丽美走了进来。

    没有等孙丽美说话,何岚突然说道,“孙法官,我申请撤诉。”

    何岚的话让法庭上的几人都愣住了,申请撤诉是原告的权利。但大多数都是在开庭前提出申请,这样可以避免浪费其他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时间。

    开庭时提出撤诉的也不少,但多是因为调解成功或者在法庭上经法官的劝说而撤的。

    像何岚这种,本应是来开庭的,但一见到法官,没等调解,也没等劝说,自己就毫无征兆的要求撤诉,郝好还从来没有遇见过。

    孙丽美到是很干脆,在重新确认了一下何岚确实是要撤诉后,立刻让书记员为她做了一份笔录,然后口头宣传同意其撤诉,并告知双方,裁定书会随后寄给他。

    郝好复印了一份笔录,然后就离开了。

    这个案子是最无厘头的,付出了那么多,终于争取了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谁曾想,还没有正式开庭,就这么结束了。

    回到律所,坐在全新的办公室里,郝好先后向凌怀远和韩城金融担保公司通报了一下情况。

    当然了,执行程序能否恢复,和何岚撤回不动产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的起诉并没关系,还得看执行异议之诉的最后结果才行,执行异议之诉不结束,执行是不可能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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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总是有忙有闲的。

    如果一年到头天天忙,估计早就被累死了。

    而如果一年到头天天闲,还是赶紧转行的好,省得饿死了自己不说,估计连家人都养不活。

    此时的郝好就进入到了相对清闲的时间。

    手中的案子没有到开庭的时间,而他手中又没有新的案子。

    这个时间段里,正在律师充实自己或者发展人脉的好时机。

    律师不能不学习,学习的方法,除了听别人的讲座,就是大量的研读案例。律师不可能像学生那样还去读大量的理论书籍,案例则是最好的学习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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