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签订错了契约?-《老子修仙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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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尘只好答应百合。

    否则,百合恐怕会难过出抑郁症来。

    “哟吼!主人对我太好了!”

    百合欢呼一声,整个娇躯都是蹦了起来,一颤一颤的。

    随后,她看着林尘,好奇的问道:“主人,那您现在要干什么呀?”

    “我去山顶一趟。”

    林尘主要是不远处的那座小山。

    正是之前“驯服”百合的琼瑶山。

    “主人,我能不能陪您一起去呀?”

    百合问道,眼神非常期待。

    “可以。”

    林尘轻轻点头,随后又补充道:“在外面,你就不用叫我主人了,叫我林尘就行,也不用称我为您,称我为你就行。”

    “这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直称主人的名讳?”

    百合当即摇头,一脸的坚定。

    就算是打死她,她也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

    这是规矩!

    规矩不能破!

    只不过因为百合的普通话不太标准,所以她说这么坚定的话的时候,不免有些滑稽。

    见百合态度坚定,林尘便耸了耸肩,说道:“只要你不叫我主人就行。”

    “那我可以叫你亲爱的吗?”

    百合当即双眼放光,问道。

    林尘额头上浮现出三条黑线,直接摇头:“不可以。”

    “那好吧。”

    百合的脸色有些失落,说道:“那我就称呼你为哥哥吧?”

    林尘看了百合一眼。

    百合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因为她是外国人,长相本就成熟,所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社会姐。

    而自己却还只是一名学生。

    一个社会姐叫一名学生为哥哥?

    不行。

    太违和了……

    之后,百合又想了一些称呼。

    这些称呼,要不就是过分违和,要不就是过分亲昵。

    无奈之下,林尘只好给百合出主意,说道:“你叫我叫同学就行。”

    “同学?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生分了?”

    百合眨了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问道。

    “不生分,一点都不生分。”

    林尘摇头。

    “那……好吧。”

    百合治好点头答应。

    “我们走吧。”

    林尘转身准备离去。

    可是就在这时,百合却又开口问道:“主人,哦不,同学,我能挽着你的胳膊吗?”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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