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吃饱喝足,赵锦瑟抢着把碗刷了。 厉锋心中好笑。 这傻妞儿还有点儿眼力见儿。 “厉锋,你每天晚上都做宵夜么?” 收拾完毕,赵锦瑟正襟危坐,目光澄澈,嘴角微翘发问。 “有时候。” 厉锋随口回答。 “那你……三餐自己做么?” “如果在家的话,是的。” “你是不是会做很多菜?” 赵锦瑟变化了一下姿势,单手托腮。 厉锋想想道:“保守估计,一百道菜是有的。” “厉害!” 赵锦瑟竖起大拇指,“明天晚上,你来我家。 我亲自下厨做晚餐,当做对你的答谢。” “好,只要我在家!” 厉锋点头。 “你好敷衍啊!” 赵锦瑟鼓起腮帮子,“女生主动邀请男生做客,男生应该斩钉截铁,这才绅士。” 厉锋无奈:“行,我一定到!” “明天见啦,帅邻居!” 赵锦瑟调皮得眨眨眼睛,告别回家。 听着对面关门的声音,厉锋回到客厅,坐进了沙发。 “这傻妞儿简直是五百只鸭子,真够吵的!” 厉锋揉着鼻梁,低声自语。 不过……现在,家里似乎有些冷清。 “我什么时候开始怕安静了?” 厉锋自嘲一笑,给赵猛拨了一个电话。 让他明天给家里装上一个沙袋。 拳馆那种地方,一次就够了。 ……早晨六点,厉锋准时出门晨练。 开元小区西边几百米,就有一个市民公园。 唱戏的、跳舞的、练剑的、写字的……热闹非常。 市民的休闲热情,不会因为冬天有任何衰减。 厉锋绕着公园的步道跑了二十分钟。 浑身上下,无比舒爽。 临走之前,厉锋在公园内圈儿溜溜达达。 看看各种花活。 很快,他就被一位老者吸引。 老者年过花甲,手中一支海绵头儿的大笔。 身边一桶清水。 石板做纸,清水为墨。 下笔如风,引来一圈儿晨练的人看热闹。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有围观者摇头晃脑大声吟诵。 老人家笔下,是辛弃疾千古名篇。 身边,有位穿着运动装的清秀女生陪伴。 老人家运笔速度不慢,一首永遇乐,一气呵成。 周围响起一片掌声。 “好字!” “李老先生的字,果然气势天成!” 这是认识老头儿的人。 厉锋凑过去一看,呦呵,瘦金体。 这是厉锋本人最喜欢的字体。 在书法一道,厉锋颇有造诣。 京都,某书法泰斗曾断言:再过五年,华夏境内的中青年一辈,厉锋必为翘楚。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