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佳人难再得-《帝国败家子王康林语嫣》
第(1/3)页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又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游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不!再做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之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