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作为一星伪神,他的精神意志和生命之力,远无法与真神相比,更容易被杀死。 “住手。” 焱神大喝一声,双手一合,体内涌现出滔天的神火。 神火太过炽烈,将焱神完全包裹住,使他看上去,宛如一轮太阳,散发出极致的光和热,似要融化掉这片星空。 三色火焰交织,凝聚成一条火焰洪流,如一条火焰巨龙横空,击向那座数万里高的神碑。 焱神虽未掌握奥义,也还不是渡过元会劫难的古神,可他修炼的乃是《太乙神功榜》上的《三尸炼道》,实力极强,远非一般的神灵,所能相比。 血后显得极为平静,结出一道印诀,释放出更多的神之规则和神力,再度凝聚出一块神碑来,拍击向焱神。 “轰。” 神碑所向无匹,將火焰洪流震碎,化为漫天火雨,绚烂无比。 焱神的心一沉,不敢有半点迟疑,当即引动出功德之力。功德之力玄妙无比,加持在身,使得焱神的力量大增。 焱神双手向前推出,功德之力凝聚成一方如星辰一般庞大的五彩神印。 “砰。” 然而,五彩神印,却没能抵挡住神碑,接触的瞬间就被打穿,化为一团云气。 下一刻,神碑撞击在焱神的身上。 “噗。” 焱神倒飞出去四千里,嘴角挂上一道血痕,胸口剧烈的起伏。 “奥义,又是奥义。” 焱神眼睛瞪得很大,心中又惊又怒。 月神山一战,他便是吃过奥义的亏,被月神斩去小半个身体,至今伤势都没有恢复,实乃奇耻大辱。 世间掌握奥义的神灵极少,每一个都是叫得出名号的存在。 可焱神对血后,却是没有任何的印象,着实很古怪。 遇到一位掌握奥义的真神,焱神不敢再轻易施救,担心自己被连累。要知道,这里不是天庭界,对方也不是天庭界的神。 在天庭,就算以月神的强势,也不敢真的杀他。 可是,地狱界的神,却没有任何顾忌。 “那是……张若尘,他竟然还活着。” 焱神感应到了一股熟悉的神力波动,向那股神力波动盯去,看见了站在血后身边的张若尘。 最终,他的视线,锁定在张若尘的那条腿上。 早就知道月神将他的神腿,给了一个圣王境的蝼蚁,让焱神沦为诸神的笑料。如今见到张若尘,焱神的眼中,直接涌出火焰,恨得牙齿都要咬碎。 “这个混蛋,怎么还活着?” 张若尘在昆仑界陨落的消息,早以传遍诸天万界,焱神也有所耳闻。 另一边,惨叫声逐渐消失,神碑将那位金甲神灵的精神意志和生命之气,完全磨灭,只剩一具驱壳。 在金甲神灵母界之外,他唯一的神座星球,黯淡下去,失去光泽。 一尊神灵,就此陨落。 血后伸出一只大手,将那具伪神的身躯收走,托在手掌心,双眸瞥向焱神:“我能感受到你心中的愤怒,将你的真本事施展出来,本后正想斩一尊真神立威。” 杀一位伪神,血后略微不过瘾。 月神山一战后,焱神已经学乖,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常年坐镇功德战场的战神,没必要去和地狱界的真神拼命。 他眼皮下垂,淡淡的道:“区区一个新神,别太张狂,我天庭界的诸神很快就会赶来。杀我天庭的神灵,是要付出代价的。” 血屠低声在张若尘耳边,笑道:“看到没有,天庭界的神灵多虚伪?刚才,他若是拼尽全力,未必救不下那位伪神,可是他却选择了退缩。” 旁边的血魔、齐生、荧惑,皆是发出轻蔑的笑声。 反正有血后挡在前面,就算对方是神灵,也没什么好怕。 焱神的眼神,变得更冷,若是他也修炼出了奥义,必定将这群不死血族全部灭尽。辱神者,必须死。 另一头,黄泉星河中,缔造出了一颗接一颗的神座星球。 成神前,冥王已经拥有一颗恒星的力量,跨越天堑,堪比一星伪神。 如此雄浑的积淀,突破后,自然不是寻常神灵可比。 冥王没有丝毫保留,全力释放出自身的规则和神力,在极短时间内,顺利将属于他的星魂神座,缔造完成。 黄泉星河中,浮现出二十八颗璀璨夺目的星辰,连接在一起,所勾勒出的正是冥王的身形。 一眼看去,这二十八颗星辰,显得格外的突出,散发出的光芒,将整个黄泉星河,都照耀得更加明亮了一些。 对于神灵而言,神座星球越明亮越好,代表神灵自身的一种状态。很多时候,修士都是通过神座星球的光芒,来判断神灵的状态。 当初,月神重伤垂死,神座星球便是完全黯淡下去,以至于,让卞庄战神误以为她已死,一怒之下,抛下天河,孤身杀入地狱界。 “二十八颗神座星球,六哥在幽冥地牢所得的机缘,倒是不小。”血后眼中闪过道道异色。 神座星球既代表了神灵现在所拥有的力量,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神灵所拥有的潜力。 但凡能够掌握奥义的神灵,凝聚出神座星球的数量,数量都不少。 张若尘目光凝视悬浮于黄泉星河中的二十八颗神座星球,冥王的确没有吹嘘,他一旦成神,果然非比寻常。 “星魂神座如此了得,再加上恒星神剑,冥王的实力,或许已经能与渡过元会劫难的古神相媲美。”张若尘暗道。 刚成神,就如此强大,再修炼一个元会时间,不知会强横到何等地步。 齐生眼中流露出浓浓的崇敬之色,心中无比激动,他从出生开始,便一直听着关于冥王的种种传说。 他也曾努力,想要将冥王从幽冥地牢中解救出来。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能够亲眼见证冥王成神的伟大时刻。 “轰隆隆。” 就在这时,星空剧烈震动,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神光。神战的动静太大,引得天庭界和地狱界的诸神降临。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