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大年三十-《归来之国土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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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听到后就欣慰的点点头。然后说:“来,让师傅看一看。”杨老说完就来到自己的书桌面前,李轩紧随其后。
李轩先是挑选毛笔,不是所有的毛笔都适合书法的,有些适合画画,有些适合写字,而写字的毛笔也分很多种。,就比如说李轩的锋竹体,就是用的笔锋比较有韧性的狼毫。
李轩选中了一根狼毫笔,试了一下,发现韧性很好,于是蘸上墨就开始挥毫起来。
仁。义。礼。智。信。这是李轩写在宣纸上面的五个字,只是不是用他独有的锋竹体,而是瘦金体。
李轩的锋竹体本就是从瘦金体演化而来,他在没有创作出锋竹体的时候,最擅长的就是瘦金体。其实李轩之所以擅长瘦金体,也跟当初创作出这种书法的宋徽宗有点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李轩嫌麻烦。瘦金体书法所用的狼毫毛笔,正是画工笔画最好的毛笔种类。所以李轩一开始是懒得换。后来李轩渐渐沉醉其中,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李轩写完,杨老身边的杨华则是眼睛很亮,然后情不自禁的鼓掌起来。之后杨老也开始鼓掌。
这时候从厨房里面开始上菜的杜月华听到掌声后就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好事?都开始鼓掌了?”
杨烨则是在一旁笑道:“没事,他们在写书法呢。”
杜月华听到之后就点点头,然后说:“马上就要吃饭了。”杨烨点点头。
而杨老在看到李轩这五个字之后就点点头,说:“炽阳啊,看来自从你写出炽阳文集之后,你的书法造诣就进展飞快了,不错。”
得到自己师父的认可,李轩也很是高兴,并且杨老也没有说错。当初自己写出炽阳文集之后,自己的水平就进步了不少,而且这种进步虚无缥缈,很是玄幻,也让李轩沉浸其中。
杨华这时候对李轩说道:“小叔,这幅字可不可以送给我?”杨华一边说还一脸祈求的神色。
李轩写着福字本来自己用的,毕竟这五个字代表着做人的道理,而李轩准备与之前师父写的高仁博轩一同放在博轩公司里面的。但自己的小侄子说要,李轩哪能不给,于是笑着说道:“好,就给你了。”
杨华听到李轩的话后立刻就高兴地说道:“太好了!谢谢小叔。”杨华说完就直接把这幅字给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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