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公主万安-《天生赢家[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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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太平盛世,文华灿烂,
以帝后对洛河公主的爱重,酒囊饭袋,胸无点墨的勋贵子弟也不可能出现在她的开府宴上,多少都熟读诗书,对诗词歌赋也有欣赏品鉴的能力。
何况这两首太过耀眼,一出惊动世人。
虽然当夜洛河公主以饮酒过多,倦意已生为名,提前结束了宴会,但宴上众多宾客对那投以绝世诗稿的无名才子的议论却始终未休止,甚至还有人立刻追了出去,问道那人可还在。
听闻那人在投了诗稿后便离去,既对此人的洒脱高看了一眼,也不甚惋惜,记下了他的名字,江州举子,林运。
第二天,京城四处都有传诵这两首诗,林运之名也在一夜之间响彻京城。
有偏爱锦瑟的,也有偏爱清平调的,甚至在诗会茶馆有人为争哪首更好而吵起来,但更多人是对这两首诗赞不绝口。
甚至其中不懂的情思和典故也有了诸多美化过的猜测见解。
既沉醉于清平调中的美,又忍不住追寻锦瑟中虚无缥缈的情思。
京城多的是公卿王爵,贵族世家少年倚马斜桥,贵女衣香鬓影一掷千金,而无论是《清平调》还是《锦瑟》无疑是最迎合这群人的口味。
而找一个小小举子,对他们来说再容易不过了。
不到两三个时辰刚天亮,便有人寻到了林运的住处,上门拜访。
所有人也都知道了,这两首诗乃洛河公主乘车回京那日,林运偶得一见,心有所动才挥毫写下,所以才特地赠与洛河公主。
也有人向林运邀笔墨,不过林运推辞了,言道自己是还要为科举静心读书,之前写诗只是一时情难自禁。
能这么快上门拜访的当然不是普通人家,何况还是能参加公主府宴会的。若换做几天前,林运这样一个小小举人哪怕是旁边路过,也不会瞧上一眼,但现在态度却截然不同。
有因为《清平调》《锦瑟》敬重林运才华的,也有心思聪慧的,知道这人在洛河公主还有一众勋贵挂了名字。而且说不定林运还真给洛河公主留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好印象呢,所以哪怕林运表现得再清高,也不会有人倚仗权势威逼。
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可能性,右相之子宋安时瞧了一眼,正捧着诗稿犯花痴的妹妹宋瑜,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闺阁之中,翰林千金蒋致晴也念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哪怕不知其中深意,如此清丽之词,缠绵悱恻之情,真是令人心中久久难以忘怀。
若非痴心一片,怎写得出这样的至情至性又美妙绝伦的好诗句,蒋小姐不免心中生出微微酸涩来,若是林公子那日见到的不是洛河公主,而是她该多好。
林运只为洛河公主一人所作的话很快传了出去,更是惹得不少闺中少女脸颊微红,芳心乱撞,而洛河公主一跃成为了女子最羡慕的对象。
赵歆在自己的公主府里舒舒服服的睡了个懒觉才醒来,借着昨晚酒醉也不用去宫里给皇兄皇嫂请安。
用过早饭后,再好整暇以待听侍女禀报京城的传言。
昨晚听到那两首足以千古流芳又似曾相识的诗时,赵歆也就意外惊诧了一下,随后便很快就淡定了下来,无非就两种情况,一是真的有那么极小概率的巧合,在另一个世界传颂的诗词,在这个世界又被人作了出来,第二种就是这个叫林运的人,是个穿越者,借别人的诗来扬名,而且因为真正的作者在这里不存在,所以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这样想想,赵歆也就觉得索然无味了。
9526倒是坚信那个叫林运的人就是穿越者,并且非常积极地向赵歆推荐,“宿主,我这有打包的《唐诗宋词三百首》,不需要任何积分,免费赠送。”
赵歆:“……我要那个做什么?”
她又不需要一个才女大家的名头。
9526:“宿主,这个必须打脸啊,居然在任务者面前拿抄袭来炫耀。”
赵歆很友好地向9526解释道,“他大概不是炫耀,而是在勾引我。”
9526:“……”
赵歆在心里默默感叹了一下,没了她,这么傻的9526大概很难在众系统里混下去。虽然这么想,但赵歆还是认真地和9526解释里面的门道。
别看士农工商这四个字轻轻巧巧,但却是很逾越的鸿沟,跨越阶层无非就几种途径,男子建功立业,女子嫁入高门。
而科举无疑是其中最方便容易而且没有负面效果和风险的方式。
名声清白,又无性命之尤,还荫庇后人。
不然天底下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寒窗苦读,就期待一招高中,因为一旦升到了士的阶层,只要子孙不作死,三代无忧。
而立于士农工商之上的,唯有皇室。比如说攀上洛河公主这样的高枝。
也非是赵歆这样恶意揣测,若林运只是想单纯获取名声,仅仅是向公主府投诗稿,或者是京中任一重臣文官府邸投稿,都足以达到目的了。
这两首诗可是注定不会轻易被淹没于无名之中。
但林运却传出了他仰慕洛河公主的言论来。
少年慕艾,又没有逾越之举,谁也不会说什么,而且还是向世人呈现出这两首惊艳诗词来,世人也会对他更为宽容,甚至要是运气再好一点,还真能赢得某些人的芳心也是有可能的。
这是条不错的捷径。
9526:“弄死他。”
居然敢勾引它家宿主,还是用剽窃来的诗词。
或者说不管是不是穿越者,敢对它家宿主有不良企图的,9526立刻升起强烈的警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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