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节目(三)-《不想做女团的作者不是好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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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名叫“枫林浒山”的男作者一脸谦虚的摆手,然后接过话筒说:“这都是练出来的,所有人都可以的,真的,只要写两三本百万字以上的长篇,手速提起来是很快的事,我们这里所有人的手速都不慢,据我所知,圈内码字速度最快的应该是‘山下南’了,一个小时最高手速能达到八千字,他以前发过一段他码字的视频,手在键盘上都打出了残影,平均一年换一个键盘,不过缺点也有,就是错字特别多,写完了要花很长时间回去改错字。”

    和观众一样满脸“我和这些人不是一个物种”的主持人看着观众感叹:“你们有没有一种感觉,手长在这些人身上是手,长在我们身上,那就只是猪蹄儿,是不是?”

    观众:“哈哈哈……”

    主持人:“来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在场的,我们就不管那些没有来的人了,就说在场的六位嘉宾,你们平时码字状态最好的时候,手速能有多少?柠溪溪老师是四五千,枫林老师是六千,其他老师呢?”

    “五千。”

    “四千五吧。”

    “接近六千,但是不稳定,一般都在五千左右。”

    “那看来这里我最手残,只有三千多,所以我不乐意和他们一起拼字,每次都输,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观众:“哇——噢——”

    主持人装作干笑笑了几声,然后摆出一副不是很想谈这方面问题的样子,把话题扯回了宁飞扬身上:“手速对写小说很有帮助,对写歌词就没有帮助了吗?”

    宁飞扬露出一个委屈的表情:“一点也没有。”

    “歌词和小说不一样,就算是有剧情,也不能长篇大论,所有内容都必须浓缩到几句话的精华当中,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是,押韵。”

    观众们因为最后两个字发出了理解的笑声。

    主持人忽然抬手:“啊,我看过那个,网上有传,那个视频,题目叫‘不要相信音乐人写的东西,他们为了押韵什么都做得出来’,你们创作的时候真的是那个样子的吗?”

    宁飞扬笑:“对,我不知道其他音乐人和我是不是一样的,但我写歌的时候喜欢干一件事,做这个事的时候,有一样工具必不可少,你们可以猜一下是什么。”

    主持人:“呃,纸笔?”

    万里流云在旁边小声说:“度娘?”

    观众席上的观众们也纷纷喊出了自己的猜测,答案各有不同。

    宁飞扬没有吊大家的胃口,直接给出了答案:“是字典。”

    主持人:“欸?字典?字典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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