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升堂审案-《靖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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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陵站在自家四叔身后,微微低头道:“四叔,您昨天也见到老七了,没有什么大碍的,放心罢。”

    沈章是昨天早上赶回的江都,回到江都之后便去县大牢见了儿子一面,这会儿心里是有底的。

    听到这句话,他只是“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县尊老爷到——”

    随着衙差的呼唤,身材有些肥胖的县令冯禄,两只手扶着腰带,朝着正堂主位走去。

    因为他肚子有些大,这个扶腰带的动作,看起来就有些像是在捧着自己的肚皮,模样有些滑稽。

    不过这个时候,这个场合,很明显,没有人敢嘲笑县尊老爷的。

    大堂上,除了陈母的啜泣声之外,再没有任何声音。

    等到县老爷坐定,大堂里的众人才纷纷下跪,对着县老爷扣首行礼。

    “拜见县尊。”

    “都起来罢。”

    冯县令抬了抬手,示意不必下跪,他坐在椅子上,淡淡的说道:“今日升堂所谓何事,诸位想必已经清楚了,既然如此,本县便不再赘述。”

    一个县有时候有数万人乃至于数十万人,因此不是每一件案子县尊都要处理的,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案子都不用县令亲自处理,县老爷亲自升堂的次数少之又少。

    因此,县尊老爷才有此一说。

    这位冯县令扫视了一眼堂下众人,沉声道:“带人犯。”

    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差,很快就把身穿囚衣的沈毅给押了上来。

    沈毅入场之后,陈父陈母的目光,便都落在了沈毅身上,两双眼睛恨不能剜了沈毅。

    但是他们被衙役挡着,没有办法靠近沈毅。

    沈毅进入大堂之后,身不由己,跪在了大堂里,低头道:“小民沈毅,叩见堂尊。”

    “嗯。”

    冯县令装模作样的嗯了一声,然后淡淡的说道:“沈毅,你乃甘泉书院学子,与死者陈清乃是同窗,当日陈清被人殴死,你在现场不在?”

    沈毅回头看了看自己的父兄,然后低头道:“回老爷,小民在现场。”

    冯县尊继续问道:“你看到,是谁打了陈清?”

    沈毅低头,沉默了片刻之后,开口道:“回县尊,当时他们在树林里,小民只看到一个大个子在殴打陈清,别的…就没有看到了。”

    这个时候,沈毅是不能直接把钱通的名字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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