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喜欢放火-《国民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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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油瓶做什么?”

    “就想打人,后来又放下了,我也没用油瓶打人。”吕鑫对答的流畅起来。

    魏振国却是一笑,道:“因为你想用油瓶点火,对吧?”

    吕鑫的眼神一闪,忙道:“没有的事。”

    “你挺喜欢放火的,是吧?”

    “没有。”

    “那我在这个起火点找到的指纹,又怎么解释?”魏振国又拿出一张指纹图,缓缓道:“一次是巧合,两次三次,能是巧合吗?你当司法系统是傻的吗?”

    吕鑫的嘴唇动了动,脸上的表情已是绷不住了。

    他现在已经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戴手套……但兴致起来的时候,身边哪里能正好有手套呢。再说,带着也不方便,看到了容易被人怀疑。

    魏振国等了足够长的时间,再用极具压迫力的声音,道:“说吧。”

    “我……我没有……”

    “你要是不交代,我就用指纹定罪了。”

    “不是,我……”

    魏振国“啪”的拍了桌子,道:“说!”

    吕鑫声音的身体抖了一下,迟疑几秒,再看看两人,终于道:“我不是真的想放火,我就是看那个废品收费站不爽,正好在抽烟,我就顺手把纸给点了……”

    他最近一段时间,也就这么一次纵火的经历,造成的损失也不大,他离开没多久,火就被扑灭了。估摸着,不是废品收费站的老板自己灭的火,就是哪里的热心群众。

    这种级别的案子,以吕鑫的理解,应该也不会判的太厉害。

    魏振国和同事互相看看,悄悄的递出眼神来。

    吕鑫交代的案子,显然并不属于他们所掌握的几个案件之一。

    这说明,眼前的吕鑫是犯了更多案子的惯犯。

    魏振国内心微动,但脸上丝毫表情不露,看着吕鑫,声音冷冷的道:“按照时间地点的顺序说。”

    “是。今年3月,西红区,五里铺的废品收费站。”吕鑫既然开始说了,神情反而松弛下来,一五一十的交代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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