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异数-《沸血世纪》


    第(2/3)页

    枯瘦男人目眦欲裂,森森白牙狠狠紧咬着,地面已经被他的双手犁出十道深深的爪痕,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眼睁睁看着那小子在视线中消失之后他总算能发出第一声嘶吼:“他一定是,一个普通人不可能单独进入荒野,他一定是那些人的队友。”

    枯瘦男人来自一个由六个氏族组成的荒野人部落,一个在野兽和联邦军队夹缝中生存的中型部落,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绝对防御护罩,所有的安全感仅能来自部落里少数的强者,也正因此强者也理所当然成为了部落的绝对。这个部落过往的常态是由上三族和下三族组成,上三族氏族里会有b级强者或者多个c级强者,也正是有高端战力的绝对碾压,鸡犬升天的上三族们通常视下三族为附庸、仆役甚至猪羊。下三族也只能为一点可怜的安全感而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可枯瘦男人所在的氏族没落了,作为部落中的上三族男人的爷爷那一辈还有一个b级强者,传到了父亲一辈却只剩两个c级,而就是这两个c级也陆续在与联邦军的遭遇中死去,为此他大量服用这些年家族积累的血药顶着折寿、癔症、狂躁、不定时的失去获得能力以及剧痛等诸多副作用强行提升等级到b级,这让短时间家族总算不至于跌入尘埃,但血药光减寿就十分厉害,原本正值壮年的男人借血药突破后寿命立刻变得不足三年,他必须用这仅有的三年为家族再至少培养出两个c级。

    枯瘦男人这段时间经常做噩梦,梦到自己死后另外两族如何虎视眈眈,如何撕扯瓜分他们氏族的财产,氏族中的男人如何沦为牛马,女人如何沦为玩物,老人如何被弃若尘土,孩子如何被卖作猪猡。因为他们原来就是这样对待下三族的,在没有规则的地带武力本就是绝对的规则。失去武力后的他们又会受到原来被他们压迫的下三族怎样的对待?枯瘦男人没敢想,他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万幸他还有三年,万幸他还有两个自然觉醒到f级的弟弟。

    仅剩的三年男人将两个弟弟带出来单独历练,教授他们战斗技巧,用凶狠野兽的血肉强壮他们的身体,并且最重要的是他将不断为两个弟弟从荒野猎人身上猎取概率药,他的弟弟有足够的时间成长。

    可今天一切努力却突然成了幻梦,他这几天去狩猎了一支由c级带领几个d级的荒野猎人小队带着几支d级甚至一支c级概率药回来的时候却正撞到那个杀害了自己两个弟弟的小队正在清理现场。如怒涛般的恨意立刻淹没了他的所有情绪,这一刻他要让这个小队,不,他要让自己看到的所有人都先自己的氏族体会到痛苦,他要杀掉自己见到的每一个人,直到自己寿命的终点或者被更强的人杀掉,这就是他给自己最后的解脱。

    虽然痛苦还没完全消散枯瘦男人已经挣扎着起了身,他很可惜刚刚那个小子没有冒险上来补刀,因为他确实有能力在他靠近的那一刻爆发出一击,虽然会有代价,但现在的他付的起一切代价。

    还能追的上,也必须追的上。枯瘦男人开始向着一个方向疾奔,这里虽然是森林但他的速度却比他人在橡胶操场上短跑还要快的多,不愧是基因觉醒b级的强者。

    陈正平已经在森林里奔跑了一个小时,但内心的危机感没有丝毫衰减,自己要面对的毕竟是一个基因觉醒b级强者,还是一个更熟悉森林的荒野人,他想跑掉并不容易。陈正平已经想明白那个男人被杀的弟弟或许就是死于啤酒小队之手,而啤酒小队作案后十分不幸地遇到了无解的死劫,自己也确实是这个荒野小队的队员之一。但相对于被强者追杀的生命危险,陈正平现在同样不知道如何去重塑自己的三观。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他一直是一个被人公认三观很正的人,但现在的情况却是越端正的三观,越容易被系死在认知的死结,这个世界是复杂的。他要停下来,如果接下来还有战斗他不能接受自己在疲惫中毫无反抗之力,同时他也需要思考,思考这样的世界中自己应该如何自处,如果还能活下来他也许还会遇到更多难解的困局。

    自己应该为队友报仇吗?陈正平是认可啤酒小队四人的,尤其是在这一路上给了他诸多照顾为他解了诸多疑惑的青岛,他刚刚与四人经历了生死,在生死之间互相打过掩护的交情无疑是坚硬的,此刻队友被杀自己自然应该为其报仇。可啤酒小队就没错吗?虽然在联邦体系下荒野人没有人权,荒野人同样视城市人为寇仇遇则必杀,但这次毕竟是啤酒小队先起贪念想要杀人越货,苦果是自己种下的,苦酒也是自己斟满的。那自己有没有错呢?虽然自己已经劝阻过啤酒小队,但自己真的有尽力阻止他们吗?如果啤酒小队成功杀人越货归来自己又会不会对自己的良心有谴责呢?但另一方面自己真的有责任劝阻吗?自己有立场劝阻吗?那个枯瘦男人有错吗?陈正平并不了解他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但若是亲人被杀手刃仇人有错吗?或许在这样的事件中最没有错的反而是那个荒野人,这不禁让陈正平苦笑起来。

    “小子,你怎么不跑了,你不跑我杀起来怎么有乐趣。”森林中沙哑声音响起的同时一道人影窜出,凌厉的攻击同时直奔陈正平而去。

    陈正平猛地睁开眼睛,此刻他的眼神同样凌厉,神色之中也再无疑惑,不管答案是什么此刻他已经有了一个答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