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林天咧嘴一笑,“我的福气,也是狼头有心培养,我才被人看上,说到这,我倒是要谢谢狼头和老首长。” “小子,你谦虚了。”高世巍笑道。 何志军点头,“嗯,郎才女貌,不错,不错。” “这样,既然来都来了,我让嫂子炖野兔子,我知道司令员也爱吃。” 高世巍一直笑呵呵的,“我就爱这一口。” 边上,梁予希吃惊地小声嘀咕,“为什么要吃兔兔,兔兔很可爱的……” 就这样,林天带着梁予希直接留在娘家部队待了一天,吃了晚饭,然后很晚才回来。 车上,梁予希拉着林天的手,一手摸着自己的小肚子,神情很是满足,“嗯,还挺好吃的,野兔,与家兔不一样,是不是,真香。” 看着表情可爱的梁予希,林天淡淡一笑,“味道,确实不错,你喜欢吃,以后我也让你多尝尝。” 其实刚刚听到高总说爱吃兔子时,林天也有些吃惊,最后在吃到真正的兔子,知道是野兔时也释然了。 野兔,对于他们军人来说,尤其是在丛林野外生存时,可是最珍贵的食物。 刚刚吃到的野兔味道,也让他想起了曾经的丛林生活,或许高总,也是因为这样才会爱上吃野兔。 这就是经历过后,就懂得珍惜,也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富有后,还念念不忘曾经的农村生活,甚至是老妈烧的某一道菜。 梁予希点头,“尝尝就好,我还是不太习惯经常吃,下一家,我们去哪里呢?” 林天正准备回答,就在此刻,他随身电话却响了起来。 没多想,林天直接拿出手机,结果一看,顿时神色一变。 “是他?”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