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天下-《南陈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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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元年(567年)五月。

    陈帝陈伯宗重定度量衡,于南朝旧制多有损益。

    大略旧斤二斤合新斤一斤(400克),旧石二石合新石一石(60升),旧尺长二分为新尺一尺(30厘米)。

    遂命工部尚书毛喜督百工造尺、权、斗等器物万余具,各发州县,置县寺外,供民校准。

    诸县征调有不合准者,听诸乡官讼于郡太守处。

    各地令、守前时用度量衡之出入贪暴掠民者,由是稍稀。

    新制既定,陈伯宗与群臣损益旧时租调,减百姓税赋十分之一。

    大抵调绵、丝、绢、布等物,丁男,岁调折钱千五百文,丁女,岁调折钱千文。

    又有租米,丁男岁租二石五斗,丁女岁租一石。

    又有田赋,每亩(540平方米)租米二升(1.2升)。

    此时建康市中,一石米值钱四百文,足供军士一月之用。

    陈伯宗又令境内州郡,禁绝私盐,并于司农卿下,设监盐大使五人,分巡会稽、吴郡、广州等处,监各地盐事。

    民间有贩制私盐者,量其轻重,或没产业,或流交州。

    新制,豪民欲制盐者,须先奉百万钱上监盐大使处为担保,大使将授之特许印,听其制盐。

    其所产之盐,是为官盐。

    商人贩盐需用官盐,买盐时与豪民各留凭信,其信须用特许印。

    每岁监盐课税,则以此出入之数为凭。

    又集豪民中家业大者为盐会,令其自相监察。听检举,其偷漏税多者,罚没产业,举家流崖州、交州等僻远处。

    遂加盐赋,官盐每出一升,则税六十文,丁男一岁食盐须四、五升,一岁一丁隐税可至二、三百文。

    盐禁既严,山民虽不登藉,亦纳国赋。

    是以户调虽减,而府库却充,是岁,国朝税物折钱凡三十亿,而盐课已八亿五千万,此所谓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矣。

    是时江表比年无事,是故虽有用兵平、乐,渡民辽东之费,府库亦称充实。

    至年末,建康诸仓积物折钱已至十五亿,积粮已至五百万石,而三吴士民,亦称安乐丰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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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康,东宫故址,武英殿。

    武英殿值学士一职虽是上月方才新设,可这武英殿,却是陈伯宗去岁时便已命毛喜开始修造的了。

    是故散骑常侍周罗睺,刚在都中闲了不到一月,便得了武英殿落成的消息。

    旋即,宫中一道诏书,便把他唤到了这大殿中来,要他给皇帝来上课了。

    自然,学生不只皇帝陈伯宗一个。

    还有现在中军任职的游骑将军程文季、前军将军鲁广达和右军将军欧阳纥。

    老师也不只他周罗睺一人。

    还有司空侯安都、开府仪同三司淳于量以及现今掌着中军大权的领军将军章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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