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你是我的半截诗词》

    打开手机,没错,又是一篇文章啊!叫老师遇见你真好,刚刚那是老师我想你了还是怎么着啊?这两个话题怎么有相似之处啊?唐夕烟带着疑惑,奇怪,还是一个id发给我的,想要干嘛呀?有什么企图呀?还是别人给自己的一个礼物呢?

    “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棵宁静无以致远。”这是我在人生这条路上的座右铭,亦是大学开学第一课对我的谆谆教导。我遨游新校园,体验新环境,畅享美好未来。是的,厚德方能笃行,宁静方能致远,修身亦能养性,这些我早已刻骨铭心,但现在从新老师的口中听到,我大有一种“相逢好似初相识,到老终无怨恨心”的感觉。

    《幽窗小记》云:“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边云起云舒。”我一直都想要自己有这样崇高、洒脱的精神境界。我兴冲冲的跑来告诉班主任老师说我有自己的精神追求,我的老师淡淡的说了:“是真英雄自洒脱,是真名士自风流。”我握了握拳头,自是立志成为真名士,真英雄。然这是我第一个用尽全力去拼搏的一个目标。亦是我大学生活的第一个小标杆。幸运的是,我在这条道路上挣扎的时候并不孤单。而老师你即使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我后面远远的看着我,一个眼神,就足以支持我走过很大一片未知的领域。可你说叫我一直往前走就行了。原来,大学遇见的班主任这么好。

    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野蛮生长。军训几日,老师陪伴几日。犹记军训第二日,来到陌生的地方,吃到不一样的饭菜,见到陌生的建筑物,看到周围同学陌生的眼神,除此之外,还有高强度的训练。我手足无措、六神无主了。可细心的老师你抽我们休息的时间笑着走过来,温柔的询问我们每个人的情况。吾何德何能,此生来到这样好的大学,遇见这样好的老师真的是三生有幸。

    “向前走,莫回头。”这是开学那日班会老师你对我们说的话。我知道,老师你的任务是把我们送向人生的另一个更高的阶段,让我们遇见更好的人,从而成为更好的人!没错,向前走,不用回首过往。我们应该把握好现在,在美好的校园里展现自己。“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作为中华好儿女,自当坚定的向前走,走出自己的风范。

    我从当年那个不韵世事,口水嘀嗒的嫩婴孩,到刚学会朗诵,握笔的小萌娃,再到现在能独立创作文章的大姑娘,漫长的时光里,好似我与文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缘,而老师你呀,就是这份情缘的牵线“月老”。因为上大学我有些胆怯,我害怕别人知道我喜欢自己一个人写文章会不合群,我下了很大的决心找到你,你却告诉我“做学问要花功夫,持之以恒,日积月累。”我知道了,喜欢就做,为何在意那么多?老师,这是你教给我的道理。

    “程门立雪古今传,师训铭心重似山。佳日欣临鸣鼓乐,吾家未忘校园艰。”经师易遇,人师难遇。没曾想,短短几日,我好似走过万里山河,看过繁花似锦。“柳暗花明又一村”,经历过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活,我迎来了我的美好生活。而老师你为我们踏平前路的荆棘,收拾我们身后的残局。让我们再无后顾之忧,拼命的上阵杀敌。若我们是战士,那老师便是军师。老师,遇见你真好。

    唐夕烟看着这两篇文章,只是稍稍的有些改动,这个是?怎么回事?不过读了这两篇之后,唐夕烟就发现这两篇文章确实是自己偶像的,没想到偶像为甚么要写这么两篇文章呢?

    唐夕烟疑惑不解,紧接着又收到了这个id的短信,法律上怎么判定抄袭和雷同?

    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的作品是否依法受《着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雷同指与他人的一样;也指一些事物不该相同而相同。

    1、目前没有法律对“抄袭”作出明确的定义,在实务中会引用国家版权局的“权司第6号”对抄袭行为的答复中的相关内容。

    2、该答复中对“抄袭”的解释:一、着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

    引用资料要看你如何引用,一模一样的大量内容肯定算抄袭。小说里面可以引用一些资料,但要在小说内容里间接的引用,而不能大面积的引用,如果是一段话,或一段故事,必须表明出资料的来源,不可以单纯的作为自己的个人创作。

    抄袭的定义,就是非法的将别人的事物变成自己的事物。

    无奈,唐夕烟读了好几遍才把这个东西给读通了,这个法律常识对自己来说太难了,意思就是这个耍性子的保温被这个作者抄袭了,还有就是这个作者已经是没救了的意思,不对,也没说啊!到底怎么样自己怎么弄不清楚呢?还有这不就是一个人写的嘛?怎么还会侵权嘛?这个是自己眼花还是怎么着啊!唐夕烟急了但是还是灭有一点思路。自己是要自生自灭嘛?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