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大飞的手下太弱,打不过他们,所以请求支援。” 几天前,当获得那三个岳南仔的确切消息之后,林耀便让王建国调查他们的底细。 果然是托尼三兄弟【出自导火线】 这三兄弟,一个霸气两个能打团结又孝顺,绝对是个超级江湖黄金组合。 渣哥是老大,性格乖张疯狂,凶狠残暴,做事不择手段。 虽然战斗力差了点,但霸气最盛,大哥风范十足。 在夜总会跳舞被一个帅气鬼佬抢了风头,下场刚坐定就一个红酒瓶扔过去,有仇当场就报了。 被抓当晚,进到拘留所啥事没做,就先收了个小弟。 关进牢房后还在那风骚的跳舞,就像是来度假的一样。 托尼是老二,三兄弟中他最有智谋,所有的事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和水房的接洽都是他负责的,保险柜的钱也是他在管。 阿虎是老三,很直接,他就是一个听话的弟弟,头脑简单但战斗力超强。 “建国,你和大飞一起守住那个小渔村,如果他们跑,一定要拖着他们。” “万一他们跑出来,你们直接抓住他老母要挟他们就是!” 林耀缓缓说道。 “是,耀哥!” 现在自己的人马都在攻打水房的堂口,所以,林耀决定亲自出马。 同时也要去会一会托尼三兄弟。 很快,他便开着法拉利向西贡的那个名叫流口的小渔村飞奔而去。 …… 西贡,流口是村屋。 在港岛,村屋是一个专用名字。 首先它是新界才有的,九龙市区就不会有;更别说本岛。 其次它最初的拥有权,是属于原住民的,也就是新界各村的村民。 到现在为止,原住民的每一个男丁,都拥有“丁权”,也就是可以盖一栋丁屋的权利。 女孩子就没有,如果你家有三个男孩,就可以有三个丁权。 这个小渔村人口上万,其中十个有七个都是黑户,村内鱼龙混杂,百年来都是偷渡客的天堂。 在小渔村一间破旧的往木板房里。 托尼万分焦急的对他大哥阿渣说道: “大哥,现在两三百个洪兴马仔堵住了村子各条路,我们三个人杀出去没问题,但是带着老妈跑路,那肯定跑不掉。” 老三阿虎被托尼派去守护他们三个人的老母休息。 因此,房间里只有阿渣和托尼两个人。 阿渣皱着眉头说道:“托尼,我们被那个生狗出卖了,要知道我们砍的人是太子耀的人,我们绝不会动手,太子太子耀这个人有多凶你应该也知道。” 托尼点点头,说道: “说这些已经没用,反正已经得罪了太子耀,我们现在只能跑路。” “我们三个先回岳南老家,等过上几个月或者半年,等风声过去再回来接老妈,怎么样? 阿渣想了想,随后摇了摇头,说道: “那可怎么行?老妈一个人在这边没人照顾,等我们回来恐怕都已经去世了。” 托尼点头说道:“大哥说的是,但我们现在真的走投无路,真是悔不当初去砍太子耀的人……” 嘭!! 阿渣郁闷的一拳砸向用木板隔开的墙壁。 顿时,木板被他砸开一个大洞! 整间房子都要倒塌了一样。 发泄一通之后,阿渣说道:“托尼,后悔也没用,我们从岳南来这里只能靠凶狠和拳头混饭吃。” “别人给钱我们就打谁,所以没什么可后悔的。” 托尼轻叹一口气,说道:“大哥,可我们现在火烧眉毛的是,怎么逃出去?” “外面可都是洪兴的人,那个叫大飞的手下虽然都是一堆垃圾,但是那一堆垃圾打起来也很费我们的体力。” “要是太子耀的人马赶过来,我们就惨了。” 阿渣突然灵机一动,说道:“托尼,要不这样?我们三个你身手最好,脑子最灵活。” “你先去别的地方搞出动静,把他们的注意力引过去,我和阿虎带着老妈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到时候我们在老家汇合。” 托尼闻言,眼睛一亮,马上点头说道: “好,现在只能这样。那我先出去。不过你们两个一定要照顾好老妈!!” “你放心吧,只要我有一口气在,老妈绝对不会有事。” “好,那就这样,我先出去了。” 说完之后托,尼马上打开房间的门,很快消失在小巷口, …… 林耀这边。 他开着法拉利从油麻地到西贡流口村花了将近半小时。 来到这个村子之后,王建国和大飞两个人就马上迎了过来。 “耀哥,不好意思,我的小弟太弱了。” 大飞看着林耀有些惭愧的说道。 他有七八百个小弟,居然抓不到托尼三兄弟。 甚至这三个人还带着一个老人。 大飞感觉自己很没有面子。 林耀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的 “大飞,这三个岳南人可不是一般人,每一个身手都非常了得。” 林耀知道,别看托尼三兄弟现在只是在水房帮当打手。 其实只要再给他们一两年的时间,就会在港岛江湖崛起,直接反噬水房。 他们会把水房的大部分地盘抢过去,这三兄弟互相配合,高度默契,能达到1+2>3的实力。 林耀看了看整个流口村的布局,随后对王建国和大飞说道: “建国大飞,你们带人守在这里,我亲自进去把他们抓出来!” 话音一落,王建国和大飞都一脸的错愕和担心。 大飞马上说道:“耀哥,你还是多带点人吧?” “要不叫阿修飞机他们过来一起行动?” 王建国也说道:“是啊,耀哥,还是等阿修他们来了再说吧。” 林耀摇了摇头,直接说道: “时间不等人,水房那边都要他们盯着,怎么?你们难道不相信我的身手?” 说完之后,林耀整个人像一头猎豹一样,瞬间就跑出20多米,向着小渔村深处走去。 村子里,托尼正在奋力奔跑,他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小渔村。 第(2/3)页